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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清河区酒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2008-05-08 14:40  文章来源:铁清编发[2008]30号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一)负责发放酒类批发、零售备案登记许可证;
  (二)负责全区酒类批发单位、零售网点、小酒厂的管理;
  (三)负责全区酒类商品流通市场的秩序的管理,打击假冒伪劣;
  (四)负责酒类流通渠道商品《随附单》的发放,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区酒类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区酒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
  (七)负责全区酒类骨干培训;
  (八)负责建立酒类产、销信息档案制度;
  (九)负责全区酒类产、销的统计报表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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