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销售的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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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2 10:41 文章来源:铁商联发[2009]1号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负责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的企业销售网点,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招标,并由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中标企业设立的指定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被选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企业,提供相关文本材料到商业局登记确认,对符合条件并登记确认的可以作为此次家电下乡销售
网点。
为了方便农民购买,减轻农民负担,我区在清河路设立了四个销售网点,分别是:1、由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营分公司选定的清河区弘大西门子家电清河专卖店(经销海信彩电)。2、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清河营业厅选定的清河区存鑫通迅营业厅(二部)、清河区鑫鑫通迅器材服务部(经销长虹手机)。3、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销售分公司选定的清河区盛鑫通迅
营业厅(二部)(经销长虹手机)。
以上网点已由清河区商业局核准后报市商业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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